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內設機構
(二)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的說明
(七)政府采購情況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2.統籌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的公務活動。
3.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4.研究、審核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5.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6.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7.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8.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9.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部門和縣、市、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10.圍繞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11.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及時做好信息收集、報送和反饋工作;負責做好全市政府信息系統和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建設和管理。
12.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和辦公室機關服務。
13.負責辦公室機關和市政府辦公室歸口單位的管理工作。
14.負責編發《隨州政報》和有關內部刊物。
15.負責全市金融與地方發展的協調工作,指導地方性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等行業的自律性管理。
16.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講話。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社會發展、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謀服務。
17.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8.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和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內設機構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9個內設機構: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政府督查室、秘書一科、秘書二科、秘書三科、秘書四科、秘書五科、秘書六科、秘書七科、秘書八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三科、機要文書科、綜合科、信息科、政工人事科、電子政務科。
(二)人員情況
隨州市政府辦現有行政編制46,工勤編制13。實有在職人員55人,其中:行政在職45人,工人2人,聘用人員8人。 退休人員8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總額為1165.77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撥款1062.9萬元,其他結轉102.8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20.14萬元,減少22%。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職人員獎勵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于年中追加預算;二是退休人員的工資納入社保統籌,人員經費減少;三是2018年項目經費壓減。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總額為1165.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20.14萬元,減少22%。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73.9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83.38萬元,減少28%,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職人員獎勵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于年中追加預算。二是退休人員的工資納入社保統籌,人員經費減少。三是項目經費今年壓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3.8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49萬元,增長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保險改革,2018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醫療衛生支出41.4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41萬元,增長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繳費基數有所調整;住房保障支出66.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34萬元,增長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增加,工資基數較上年調整。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106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5.9萬元,項目支出287萬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支出較上年減少228.8萬元,減少18%。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在職人員獎勵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于年中追加預算;二是退休人員的工資納入社保統籌,人員經費減少;三是2018年項目經費壓減。
基本支出775.9萬元:(1)人員經費支出577.02萬元,較上年減少49.12萬元,減少8%。其中: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經費385.23萬元,較上年減少112.36萬元,減少2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為2018年在職人員獎勵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于年中追加預算;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83.86萬元,較上年增加33.49萬元,增長6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進行了養老保險改革,2018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行政單位醫療經費41.42萬元,較上年增加12.41萬元,增長4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繳費基數有所調整;住房公積金55.05萬元,較上年增加14.36萬元,增長35%,較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增加,工資基數較上年調整;提租補貼11.46萬元,較上年增加2.98萬元,增長35%,增長原因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工資基數較上年調整;(2)日常公用經費支出198.88萬元,較上年減少45.68萬元,減少1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壓縮。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18年未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的說明
2018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301.75萬元,其中:辦公費12.20萬元、印刷費45.72萬元、水費0.53萬元、電費4.30萬元、郵電費2.56萬元、取暖費0.82萬元、物業管理費1.44萬元、 差旅費68.4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0萬元、維修(護)費12.02萬元、會議費10.19萬元、培訓費3.88萬元、公務接待費5.91萬元、工會經費15.11萬元、福利費8.8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8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48.3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9.48萬元。
2018年預算支出安排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減少16.89萬元,減少5%。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壓縮基本費用支出,其中差旅費較上年減少55.77萬元,減少45%;印刷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加預算,較上年增加4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無財政撥款的新增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市政府辦公室“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63.76萬元,較上年增加11.35萬元,增長22%,增長原因主要是因為2017年預算因公出(境)費和公務接待費用偏低,低于公務需要,2018年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其中:
因公出(境)費10萬元,比上年增加5.20萬元, 增長10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8市政府領導因公出國(境)人次增加。
公務接待費11.91萬元,比上年增加6.15萬元,增長106%,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政府加大督查力度按月督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增加了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85萬元,與上年持平,因單位車輛無增減,運行維護費無增減。
無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第三部分 隨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二)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03款):反映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20103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5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0類):
反映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積金(2210201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提租補貼(2210202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 、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十四)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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