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隨州市農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農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農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農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準后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并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省標準。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并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18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二級單位有六個,分別是隨州市畜牧獸醫局、隨州市經管局、隨州市農機局、隨州市水產局、隨州市蔬菜辦、隨州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
市農業局機關編制數28人,其中行政編制數為25人,工勤人員編制數3人。在職人數28人,其中行政在職數24人,行政工人2人,單位自騁人數2人。退休人數8人。遺屬1人。內設10個科室。
第二部分隨州市農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農業局(匯總)收入預算總額2011.38萬元,比上年3944.19萬元減少1932.81萬元,減少49%,主要原因是項目發生改變,比去年所需經費減少,省級往來收入減少。其中: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總額1117.47萬元,比上年的1910.29萬元減少41.52%。上級專項轉移支付275.06萬元,比上年減少65.45%,減少變動原因是:主要原因項目發生改變,比去年所需經費減少;其他收入26.04萬元,比上年減少34.49%,減少變動原因是:省級往來收入減少;上年結轉867.87萬元,比上年減少49.50%。
市農業局本級2018年度收入預算總額909.3萬元。比上年1482.35萬元減少573.05萬元,減少38.66%,主要原因是今年沒有其它收入。其中: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總額380萬元,比上年的550.15萬元減少30.93%。其他收入0萬元,比上年減少100%,減少表達原因是:今年沒有其他收入;上年結轉529.30萬元,比上年減少42.55%。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農業局(匯總)支出預算總額2011.38萬元,比上年3944.19萬元,減少49%,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其中:
1、基本支出906.78萬元,比2017年1285.26萬元減少378.48萬元,減少29.45%,主要是獎金調減。
人員支出646.54萬元,比2017年977.83萬元減少331.29萬元,減少33.88%;
公用支出259.24萬元,比2017年307.43萬元減少15.68%。
2、項目支出1105.60萬元,比2017年2658.93減少1553.33萬元,減少58.42%,今年項目費用減少。
市農業局本級2018年度支出預算總額909.30萬元。比2017年的1482.35萬元減少573.05萬元,減少38.66%,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其中:
1、基本支出422.30萬元,比2017年565.19萬元減少142.89萬元,減少25.28%,主要是獎金調減。
人員支出290.69萬元,比2017年418.95萬元減少128.26萬元,減少30.61%;
公用支出131.63萬元,比2017年146.24萬元減少9.99%。
2、項目支出487萬元,比2017年917.16減少430.16萬元,減少46.90%,今年項目費用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隨州市農業局(匯總)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17.47萬元,比2017年2346.30萬元減少1228.83萬元,減少52.37%,主要原因是為厲行節約,今年費用減少。其中:基本支出790.47萬元,比2017年1121.83元減少29.54%,主要是獎金調減;項目支出327萬元,與2017年1224.47萬元減少897.47萬元,減少73.29%,主要是今年項目費用減少。
2018年市農業局本級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80萬元,比2017年的874.86萬元減少494.86萬元,減少56.56%,主要原因是為厲行節約,今年費用減少。其中:基本支出365萬元,比2017年554.29萬元減少34.15%,主要是獎金調減;項目支出15萬元,與2017年320.57減少305.57萬元,減少95.32%,主要是今年項目費用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安排。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8年隨州市農業局(匯總)行政運行經費預算145.27萬元,比2017年232.57萬元減少87.3萬元,減少37.54%,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其中辦公費7.28萬元,比上年7.74萬元減少5.94%;印刷費3.87萬元,比上年0.45萬元增加800%;水費1.16萬元,比上年1.53萬元減少24.18%;電費5.12萬元,比上年4.2萬元增加21.90%;郵電費4.66萬元,比上年4.91萬元,減少5.91%;取暖費0.20萬元,比上年0.71萬元減少71.83%;物業管理費1.15萬元,比上年1.10萬元增加4.55%;差旅費31.57,比上年77.46減少59.24%;因公出國(境)費用3.7萬元,比上年14.92萬元減少75.20%;維修(護)費0.47萬元,比上年1.51萬元減少68.87%;會議費4.8萬元,比上年4.75萬元增加1.05%;培訓費3.14萬元,比上年5.32萬元減少40.98%;公務接待費5.28萬元,比上年4.58萬元增加15.28%;工會經費8.69萬元,比上年5.42萬元,增加60.33%;福利費9.56萬元,比上年17.27萬元減少44.6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6萬元,比上年12.07萬元減少45.32%;公務交通補貼46.71萬元,比上年45.53萬元增加2.59%;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31萬元,比上年23.12萬元減少90%。
市農業局本級2018年行政運行經費預算74.33萬元,比2017年146.24萬元減少71.91萬元,減少49.17%,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其中辦公費5萬元,比上年4.34萬元增加15.21%;印刷費3萬元,比上年0.28萬元增加971.42%;水費0.29萬元,比上年0.31萬元減少6.45%;電費2.42萬元,比上年2.5萬元減少3.20%;郵電費2.40萬元,比上年3.74萬元,減少35.83%;取暖費0萬元,比上年0.48萬元減少100%;物業管理費0.81萬元,比上年0.84萬元減少3.57%;差旅費11.70,比上年36.71萬元減少67.24%;因公出國(境)費用3.7萬元,比上年13.80萬元減少73.19%;維修(護)費0.32萬元,比上年0.34萬元持平;會議費2.7萬元,比上年2.8萬元減少3.58%;培訓費1.62萬元,比上年3.68萬元減少55.98%;公務接待費2.76萬元,比上年2.74萬元增加0.73%;工會經費3.74萬元,比上年3.68萬元,增加1.63%;福利費4.67萬元,比上年14.57萬元減少67.9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6萬元,比上年12.07萬元減少40.38%;公務交通補貼22.33萬元,比上年23.1萬元減少3.33%;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7萬元,比上年22.28萬元減少98.79%。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隨州市農業局(匯總)政府采購預算140.04萬元,比2017年286.70萬元減少146.66萬元,減少51.15%,原因是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2018年市農業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10萬元,比2017年42.70萬元減少32.7萬元,減少76.58%,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市農業局(匯總)“三公經費預算總額39.88萬元,比上年53.05萬元減少13.17萬元,減少24.83%。其中財政撥款預算總額19.88萬元,比上年19.68萬元增加1.02%。其中:
公務接待費預算12.58萬元,比上年13.19萬元減少0.61萬元,減少4.62%, 其中財政撥款9.58萬元,與2017年4.83增加98.34;主要原因是18年接待量減少。
因公出國(境)費預算8.70萬元,比上年因公出國(境)費25.24萬元,減少16.54萬元,減少65.53%,原因是暫無出國計劃。其中財政撥款3.70萬元,比2017年3.92萬元減少5.61%,原因是考慮年度任務變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18.6萬元,比上年14.62萬元,增加3.98萬元,增幅為27.22%,原因是下鄉調研指導、督導檢查多;其中財政撥款6.6萬元,比上年10.93萬元,減少39.62%,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總量只減不增。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去年無變化,原因是本年無購車計劃。
(二)2018年市農業局本級”三公”經費預算總額25.06萬元,比上年“三公”經費預算27.61萬元,減少2.55萬元,減幅為9.24%,其中財政撥款預算總額13.6萬元,比上年15.47萬元,減少1.87萬元,減幅為12.09%。其中:
公務接待費預算2.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76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因公出國(境)費預算3.70萬元,比上年因公出國(境)費11.8萬元,減少7.9萬元,減少65.95%,原因是暫無出國計劃。其中財政撥款3.70萬元,比上年2.8萬元增32%,原因是考慮年度任務變化;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18.60萬元,比上年11.07萬元,增加7.53萬元,增幅為68%,原因是二級單位三輛公車劃入機關統一管理,下鄉調研指導、督導檢查多;其中財政撥款6.6萬元,比上年9.93萬元,減幅為33.53%,原因是控制“三公”經費總量只減不增。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去年無變化,原因是本年無購車計劃。
第三部分隨州市農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等。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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