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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基本情況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部門預算情況 一、2018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七)政府采購情況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負責編制、公布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8、負責擬訂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組織實施; 9、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基本情況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隨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會計科、歸集執法科、貸款管理科、內審稽核科、信息管理科等6個科室,1個營業部及廣水、隨縣2個辦事處。從業人員39人,其中,在編22人,聘用人員17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8年全年工作目標:力爭實現凈增實繳人數5000人,歸集公積金8億元,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6億元,實現增值收益3500萬元,保持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先進單位。 第二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部門預算情況 一、2018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收入1129萬元,全部是財政補助撥款,比上年減少28.72萬元,減少2.48%,主要原因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費用較上年信息系統建設費用減少。 (二)部門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支出預算安排11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3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5.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0萬元。比上年減少28.72萬元,減少2.48%,主要原因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費用較上年信息系統建設費用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11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3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5.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0萬元。比上年減少28.72萬元,減少2.48%,主要原因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費用較上年信息系統建設費用減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中心機關運行經費預算103萬元,明細如下:辦公費2.00萬元,水電費30.00萬元,物業管理費25萬元,郵電費1.71萬元,維修(護)費2.02萬元,差旅費10.50萬元,工行會費10.72萬元,福利費13.40萬元,公務用車費7.65萬元、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比2017年預算62.37萬元增加40.63萬元、增長65.14%,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本部及廣水、隨縣辦事處業務大廳的水電費和物業管理費列入機關運行經費,兩項共增加預算52.59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中心納入政府采購預算資金114萬元,明細如下:綜合服務平臺建設74萬元,網絡設備、計算機及外設購置費40萬元,主要原因是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費用較上年信息系統建設費用減少。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中心“三公”經費預算安排9.14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1.53萬元減少2.39萬元,減少20.7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壓縮公務用車費用。“三公”經費預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同比上年0萬元增加0萬元;公務接待費1.49萬元,比上年1.33萬元增加0.16萬元,增加1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隨著住房公積金業務規模的快速增加,各管理中心在提高綜合服務水平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加強了經驗交流,接待人次會有所增加;公務用車費7.65萬元,比上年10.20萬元減少2.55萬元,減少25%,減少的原因是節約開支、停用了老舊車輛。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0萬元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65萬元,比上年10.20萬元減少2.55萬元,減少25%,減少的原因是節約開支、停用了老舊車輛。 第三部分 隨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上繳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費用,財政局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方式撥回中心使用,即市級財政部門安排給單位的預算總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住房公積金日常營運和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按照有關規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三項消費的總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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