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司法局2020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市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對地方性法規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報送備案。承擔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工作。
(六)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市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司法所工作。
(八)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械和警車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司法局機關共設置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立法科、行政復議和應訴科(市行政復議辦公室)、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市行政執法監督局)、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法治調研和督察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科(市政府法律顧問室)、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隨州市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政工人事科共10個內設機構。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行政編制人數29人(含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政府法制辦6人和市委政法委轉隸1人),聘用人員3人(含原市政府法制辦1人),退休人員10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按財政部門統一安排編制2020年部門預算,市司法局2020年預算總收入831.8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64.08萬元,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09.7萬元,上年結轉158.02萬元,比2019年預算總收入增加269.46萬元,增長比例47.9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機構改革我局新增七名人員,故2020年財政撥款人員經費增加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因指標結轉預計會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預算總支出831.8萬元,其中:行政運行預計支出368.92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司法)支出88萬元,普法宣傳支出11.55萬元,基層司法業務支出6.2萬元,法律援助支出8.4萬元,社區矯正支出20.4萬元,其他司法支出214.47萬元,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8.8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7.07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31.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47萬元。2020年總支出較上年增加了269.46萬元,增加了約47.9%,主要原因是:1、因為人員工資基數較上年進行了調整及新增七名人員從而使人員經費各項支出較2019年增加了170余萬元。2、其他司法支出主要是上級轉移支付項目經費和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我局財政撥款預算總收入673.78萬元,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撥款564.08萬元,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09.7萬元,較2019年增加了177.98萬元,增加了約35.8%,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了。2020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73.78萬元,較2019年增加了177.98萬元,增加了約35.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59.9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9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31.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4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支出與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了。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0年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0年我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我局機關工作人員機關運行經費預算482.78萬元,較2019年增加134.98萬元,增加約3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為新增人員及工資調整從而使人員經費增加了。機關運行經費各項支出預算如下:工資福利支出399.8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8.87萬元,辦公費2.03萬元,印刷費2.5萬元,水費0.31萬元,電費2.6萬元,郵電費0.32萬元,物業管理費1.3萬元,差旅費5.91萬元,維修費1.35萬元,會議費2.9萬元,培訓費2.74萬元,公務接待費2.8,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2萬元,工會經費5.61萬元,福利費4.2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21.8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4萬元。2020年機關運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較2019年增加了約124萬元,增加約43.9%,主要是因為新增人員及工資調整導致人員經費增加了;日常公用經費預算74.03萬元,較2019年增加10.26萬元,增加約16%,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公用經費總數較上年增加,人均公用經費較2019年減少約10%。
??(七)政府采購情況
無。
??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我局資產總額1507.88萬元,較上年增加1248.61萬元,同比增長約481.5%,增長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辦公用房大樓計入我局固定資產。流動資產162.81萬元,較上年增加39.86萬元,同比上升32.4%,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資金流動增加了;固定資產1345.07萬元,較上年增加1208.76萬元,同比增長886.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局辦公用房大樓計入我局固定資產,且新購置了一輛公務用車。本年我局資產分類為:房屋及構筑物類1268.34萬元,通用設備類144.79萬元,車輛類57.49萬元,家具用具類37.14萬元,其他資產類1.52萬元。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隨州市司法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7.2萬元,比上年增加20.5萬元,同比增加約13.53%,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我局,市行政執法監督局也由我局執法監督科行使職能,預計2020年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和省司法廳督察工作接待有所增加。??
其中:
??2020年無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也無此項費用,與上年相比不增不減。
??公務接待費7萬元,比上年增加4.5萬元,同比增加約180%,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我局,市行政執法監督局也由我局執法監督科行使職能,預計2020年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和省司法廳督察工作接待有所增加。。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02萬元,比上年減少2.63萬元,同比減少約20.7%,主要原因為根據公務用車保有量及實際工作需要據實調整。
2020年公務用車購置費無預算,2019年也無預算,與上年相比不增不減。
??第三部分??隨州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績效目標值情況說明: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關工作人員各項工資支出及司法行政工作正常運轉的各項費用。2、項目支出包括法律援助、法制隨州建設、法制專項工作、社區矯正、普法宣傳、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及人民調解等各項基層司法業務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基層各項業務的更好開展。3、2020年我局將致力于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并進一步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2020年市司法局重點項目是根據部門主要職責編制,對項目制定細化、明確的預算績效目標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績效指標,并加強對績效目標的審核,將其作為預算編制和資金安排的前置條件和重要依據。
1、產出數量指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大法治”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質量指標:全面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為隨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創造優質的法治環境。
3、社會效益指標:項目實施后,開展各項政府工作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用以評價項目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社會效益。
?? 公開本部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收入構成 | ??支出構成 | ||||
??合計 | ??財政撥款 | ??其他資金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831.8 | 564.08 | ??267.72 | ??831.8 | ??482.78 | ??349.02 |
??部門職能概述 | ?? 1、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2、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立法工作的責任。3、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工作。4、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5、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6、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7、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8、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9、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10、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11、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及其他上級要求的工作任務。 | ||||
??年度工作任務 | 1. 加強法治建設,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 2. 統籌法律服務資源,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3.規范社區矯正監管,全力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4.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樹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 ||||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 ?? 2020年,隨州市司法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中心工作,不斷深化品質司法內涵,為全社會平安穩定和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 ||||
??部門整體指標 | |||||||||||
??基本支出指標 | ??項目支出指標 | ??效益指標 | |||||||||
??產出數量指標 | ??產出質量指標 | ??產出進度指標 | ??產出成本指標 | ??產出數量指標 | ??產出質量指標 | ??產出進度指標 | ??產出成本指標 | ??機關運行 | ??社會效益 | ??環境指標 | ??可持續指標 |
??保障局機關32名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秩序 | ??確保本單位在職人員辦公需求 | ??2020年度完成各項資金支出需求,保障工作正常開展 | ??總成本控制在預算之內 ??。 | ??保障各項目標正常運轉資金需求,完成目標值。 | ??完成的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符合本單位工作職能。 | ??按照目標設定的績效,在2020年全部完成。 | ??全年目標完成控制在項目總預算?? 內。 | ??保障機關人員工資及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 ??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提高全社會的法律素養。 | ??為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做貢獻 | ??不斷為全市人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六、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八、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包括各部門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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