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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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預算績效情況
? ? ? ? ? ? ? ? ? ? ?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 ? ?(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 ? ? ??(2)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執法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及跨區城、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市政府確定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 ? ? ??(3)負責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市政公用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劃;負責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負責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梁)的審批管理。依法組織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費和挖掘修復費;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 ? ?(4)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擬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標準,并指導協調、監督落實;制定并監督實施城區市容市貌整治計劃;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區戶外廣告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建筑物立面管理;負責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管理;負責城區燈飾景觀亮化管理工作。
? ?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編制城區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主次干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體系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治理工作;依法征收垃圾處置費;負責城區內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置審批管理。
(6)負責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及城市綠化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監督檢查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與管理;行使城市規劃區各類綠化用地綠線劃定職能;管理新、擴、改建項目綠地面積、綠化設計方案的審查、核準;負責臨時占用綠地、移植修剪砍伐樹木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城內公園、游園、廣場、公共綠地的管護工作。
(7)負責統籌城區機動車停車治理具體工作,對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指導、督促考核,依法管理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域的停放行為,組織擬訂、宣傳貫徹停車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服務規范。
? ? ? ??(8)在隨州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住房城鄉建設領城(不包括建筑質量安全及節能、房產市場交易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生態環境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市場監督管理領城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領域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外其他公共區城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領城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
? ? ?(9)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負責城區數字化城管平臺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部件的采集;負責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件和“12319”市民投訴案件的派遣、督促、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 ? ? ?(10)負責城區主次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
? ? ?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 ? ?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風景園林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作為政府工作部門。現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裝備科、執法監督科、市容一科、市容二科、市政公共設施科、園林綠化科、行政審批科、宣傳教育、督查考評科等11個科室。下設2個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容環衛局、市政管理處)、12個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城區分局、高新區分局、規劃分局、督察大隊、渣土管理大隊、機動大隊、數字化城管監督中心、燈飾景觀和戶外廣告管理處)、2個企業單位(隨州市園林設計院、隨州市擂鼓墩植物園)。現定編43人,實有35人,在職35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0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 ? ? ? ?2020年委系統匯總預算收入14873.1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747.84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374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03萬元,其他收入4663.27萬元,上年結轉959.57萬元。比上年增加4270.47萬元,增加40.28%。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的增加。
委機關本級部門預算收入5867.84萬元,其中:經費撥款1322.15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2000萬元,政府性基金986萬元,其他收入1400.21萬元,事業收入159.48萬元。比上年增加3997.08萬元,增加了213.66%。其中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了1700萬元,是因為非稅收入項目的增加,另外政府性基金增加806萬元、經費撥款增加了693.73萬元,是因為機構改革單位合并,人員及項目的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0年委系統匯總預算支出14873.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789.05萬元,項目支出7084.09萬元。比上年4270.47萬元,增加40.28%。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的增加。
委機關本級預算支出5867.84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123.97萬元,項目支出4743.87萬元。比上年增加3997.08萬元,增加213.66%。主要原因機構改革單位合并,人員及項目的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0年委系統匯總財政撥款支出9090.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00.18萬元,項目支出2587.66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03萬元。比上年增加1851.67萬元,增加25.58%。主要原因是2019年機構改革單位合并,人員經費增加、項目增加。
委機關本級財政撥款支出4308.15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4.88萬元,衛生醫療支出37.95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3581.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01萬元。比上年增加3199.73萬元,增加288.67%。主要原因是2019年機構改革單位合并,人員經費增加、項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0年度委系統政府性基金1603萬元,比上年增加1106萬元,增加222.54%,增加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合并,項目增加。
2020年委機關政府性基金986萬元,比上年增加806萬元,增加447.78%,增加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合并,項目增加。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0年度城管執法委系統匯總運行經費共348.4萬元,其中辦公費26.9萬元、印刷費5萬元、咨詢費1萬、辦公用房水電費26萬元、郵電費8萬元、物業管理費7萬元、差旅費1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0萬元、維修費8.5萬元、租賃費2萬、會議費6.86萬元、培訓費5萬元、福利費12萬元、工會經費65.35萬元、公務接待費17.8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8.22萬元,公務交通補貼25.55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36.17萬元,比上年增加47.04萬元,增加比例為15.61%。主要原因是嚴格機構改革單位合并,單位人數、職能增加。
委機關本級預算機關運行經費共134.77萬元,其中辦公費11萬元、印刷費3萬元、水電費9萬、郵電費4萬元、物業管理費3萬、差旅費10萬元、維修費2.5萬、會議費3.55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工會費20萬元,福利費5萬、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公務交通補貼25.55萬元,因公出國費用1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2.17萬。比上年增加73.83萬元,增加比例為121.15%。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單位合并,委機關人員增加150%。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城管執法委系統政府采購預算金額為1208.55萬元,比上年減少789.3萬元,減少39.51%,主要為環衛垃圾滲濾液和專項設備購置等政府采購支出。
2020年我委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93萬元,比上年減少940.4萬元,減少91%,主要為服務類預算支出,減少原因為上年項目采購金額較高。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城管執法委系統資產總額2055.4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841.98萬元,固定資產1213.47萬元,無形資產0.5萬元。固定資產中,無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汽車63輛,共計468.46萬元,其他固定資產745.01萬元,與上年相比,資產總減少431.7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與上年相比增加105.98萬元,固定資產減少了537.53萬元,無形資產增加0.32萬元。變化的原因是固定資產到期處置使固定資產減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城管執法委本級資產總額591.6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62.02萬元,固定資產429.61萬元。固定資產中,房屋構筑物249.92萬元。無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汽車7輛,共計108.66萬元,其他固定資產71.03萬元。與上年相比,資產總額增加316.67萬元,其中:流動資產與上年相比增加148.49萬元,固定資產增加168.36萬元,無形資產減少0.18萬元。變化的原因一是財政國庫結轉結余金額增加導致資產和流動資產增加;二是原市場監督管理局固定資產的導致實固定資產增加,計提累計折舊導致固定資產總額減少。
二、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 ? ? ???2020年城管執法委系統“三公”經費年初預算96.07萬元,比上年減少16.99萬元,減少15.0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有因公出國計劃;公務接待費17.85萬元,比上年減少0.52萬元,主要原因為壓縮公務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8.22萬元,比上年減少16.47萬元,原因為壓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為嚴格壓縮不必要的開支。
?? ? ? ? ? ??2020年我委“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6萬元。比上年增加0.89萬元。增加5.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1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因公出國計劃;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上年增加0.89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合并,單位職能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和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隨州市城管執法委2020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本年城管執法委無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六、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八、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包括各部門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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