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19年財政專項支出預算表
第四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類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以及技術標準。參與起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地方規范性文件。推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和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落實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構建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防范機制。
(二)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專項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工作。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負責藥品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監督抽驗。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組織開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全市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屬隨州市政府直屬行政機構,共有4個部門預算單位,所屬二級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
截止2018年12月底,市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工勤編制3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數24名、工勤編人數1人,以錢養事編人員1名、退休人員5名、勞務派遣人員2名。
所屬單位編制情況:市食品稽查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6名、工勤編制1名。實有人數:事業編人員19名、工勤編人員1名;市藥品稽查局:行政機構,行政編制5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員3名;市高新區分局(含淅河所):行政機構,行政編制8名、事業編制5人、以錢養事編1名,實有人數:行政編人員8人,事業編人員5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直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年度預算安排總收入1485.37萬元,較上年增加80.55萬元,增加比例為5.73%。導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增加,二是從鹽業劃轉了部分人員。其中:本年安排1392.50萬元,上年結轉92.87萬元。按收入資金性質分:財政撥款收入1123.10萬元,其他收入269.40萬元。
本級年度預算安排總收入823.9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749.71萬元,其他收入38.16萬元,上年結轉36.07萬元。財政撥款較上年預算增加33.14萬元,增加比例為4.62%。導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其他收入較上年減少11.4萬元,增加比例為23.00%。減少的原因是上級委托業務減少導致其他收入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直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年度預算安排總支出1485.37萬元,較上年增加80.55萬元,增加比例為5.73%。導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增加,二是從鹽業劃轉了部分人員。其中:人員經費支出729.60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86.04萬元,項目支出569.73萬元。
本級年度預算安排總支出823.94萬元,較上年減少42.19萬元,減少比例為4.87%,主要是項目支出減少。其中:人員經費支出292.48萬元,較上年增加10.98萬元,增加比例為3.90%,增加原因為人員增資。日常公用支出125.39萬元,較上年增加0.76萬元,減少比例為0.61%,增加原因為人員工資增加后,工會經費、福利費等計提增加。項目支出406.07萬元,較上年減少53.93萬元,減少比例為11.72%,減少原因為項目資金來源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年度市直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財政撥款總收入1123.10萬元,較上年增加47.75萬元,增加比例為4.4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增加,二是從鹽業劃轉了部分人員。其中:人員支出611.75萬元,公用支出108.35萬元,項目支出383.00萬元。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級財政撥款總支出749.71萬元,較上年增加33.14萬元,增加比例為4.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其中:財政撥款補助479.7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290.26萬元、公用經費69.45萬元、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120萬元(項目預算主要內容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經費、食藥安辦經費、投訴舉報獎勵基金、食品藥品執法辦案經費、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評價經費、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抽驗及風險監測經費、應急管理經費、行政審批經費、食品藥品綜合電子監管平臺建設經費、執法能力建設經費、食品藥品科普宣傳經費等);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220萬元,主要用于彌補項目經費和公用經費不足;上級專項轉移支付50萬元,主要是上級部門補助地方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科普宣傳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資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9年度市直系統機關運行費預算安排資金128.35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6.58萬元,增加比例為5.40%,主要增加原因為從鹽業部門劃轉了職能和人員,相應運行成本增加。其中辦公費4.39萬元、印刷費5.46萬元、水費0.71萬元、電費8.97萬元、郵電費3.82萬元、取暖費0.15萬元、物業管理費2.53萬元、差旅費11.7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6.00萬元、維修(護)費3.35萬元、會議費4.95萬元、培訓費4.96萬元、公務接待費3.71萬元、工會經費9.02萬元、福利費21.2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6萬元、公務交通補貼 26.3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6萬元。
2019年度預算安排市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89.45萬元,與上年持平。按支出經濟分類:其中辦公費3.00萬元、印刷費5.00萬元、水費.55萬元、電費8.00萬元、郵電費3.00萬元、物業管理費2.00萬元、差旅費9.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6.00萬元、維修(護)費3.00萬元、會議費4.00萬元、培訓費4.00萬元、公務接待費2.45萬元、工會經費6.00萬元、福利費12.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0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9.4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1.27萬元,比上年減少172.73萬元,減少比例為73.82%,減少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專門組建了公共檢驗檢測中心,食品藥品檢測政府購買服務減少,二是上年預算行政審批平臺已建設完成,維護成本較少。從資金來源分,采購預算均為上年結轉資金安排。從采購類型分: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5.2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監管及辦公設備購置;政府采購服務16.07萬元,主要為機關信息系統建設及相關監管系統維護。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資產總計10626313.78元,其中:流動資產478433.78元,主要為庫存現金44994.36元(與上年持平)、財政國庫存款433439.42元(比上年減少247320.32元,減少比例為36.33%,主要是結轉資金減少);固定資產10147880.00元(房屋6463676.00元、車輛1006765.00元、通用設備2677439.00元),比上年減少56168.00元,減少比例為0.55%,增減變化主要原因:一是報廢藥品檢測車1輛和電梯1部,原值350458.00元;二是購置了電梯1部及辦公設備294290.00元。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市直系統“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合計26.07萬元,較上年增加3.51萬元,增加比例為15.56%,增減主要原因是根據上年支出情況對預算進行了調整。其中:公務接待費3.71萬元我,比上年增加0.03萬元,增加比例為0.81%,主要是因為基本支出略有增加,導致公務接待費預算時按比例相應增加;因公出國(境)費6.00萬元,比上年增加1.00萬元,增加比例為20%,增加主要原因是參照近三年因公出國支出情況而調整了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36萬元,比上年增加2.48萬元,增加比例為17.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二級單位公務車使用年數已久,導致運行維護成本有所增加,另外2019年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車輛使用頻率可能會增加。
2019年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5.45萬元,總體較上年減少0.60萬元,減少比例為3.74%,增減主要原因是根據上年支出情況對預算進行了調整。其中:公務接待費2.45萬元,比上年持平;因公出國(境)費6.00萬元,比上年增加1.00萬元,增加比例為20%,增加主要原因是參照近三年因公出國支出情況而調整了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0萬元,比上年減少1.6萬元,減少比例為18.6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執法車輛較少(保有量2輛),執法時,使用公務車平臺車輛成本較低,導致車輛運行維護費用減少。無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第三部分 隨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本部門無重點項目。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醫療衛生: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用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下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十)“三小”: 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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