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2020年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勞動監察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七、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八、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2020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根據國家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促進就業法》、《職業病防治法》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合同法實施條例》等五部法規和四個條例,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宣傳,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四大職責進行勞動保障監管監察。
二、部門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為隨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二級單位,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單位編制7人,實有人員9人(含勞務派遣人員2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2020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收入決算165.97萬元,占預算收入184.89萬元的89.77%,相比同比2019年度133.65萬元增長32.32萬元,增長24.18%,其中: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65.97萬元(含40萬元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專項經費),占預算收入184.89萬元的89.77%,同比上年財政撥款決算收入133.65萬元(含25萬元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專項經費)增長32.32萬元,增長24.18%;2020年度和2019年度均無其他收入,以上各項決算收入增長,主要原因為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各項投入也逐步增加。
2020年支出決算164.44元,占預算支出184.89萬元的88.94%,同比2019年度142.13萬元增長22.31萬元,增幅15.70%。其中:基本支出人員支出120.88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18.50萬元的102.01%,同比2019年107.93萬元增長12.95萬元,增幅12%;公用支出7.36萬元,占公用支出預算26.39萬元的27.89%,同比2019年10.15萬元減少2.82萬元;項目支出36.2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0萬元的90.58%,同比2019年24.05萬元增加12.18萬元,增長50.64%。2020年決算支出變動主要原因為隨著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事務力度不斷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均同比上年增加,同時相應國務院壓縮非必要開支政策,減少了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二、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決算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0萬元,無公車用費支出,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同比2019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也為0萬元。
三、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5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23.22萬元減少15.66萬元,降低67.44%,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務院過緊日子,壓減日常公用開支。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五、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共有房屋0平方米,無公務用車和高價值設備。部門固定資產賬面總額10.73萬元,其中辦公設備9.51萬元,家具用具1.22萬元。
七、關于2020年度決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健全機制推進治欠保支工作,加強農民工實名制管理、銀行代發工資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確確實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2020年編印農民工工資支付政策匯編、指導手冊等發放到了建筑領域用工單位,要求用工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并做好工資制度宣傳工作。做到了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全覆蓋。
清理規范保障金工作,妥善處理欠薪案件,開展“監察員服務企業”活動,加強源頭治理,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和諧勞動關系,通過媒體報刊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接待來信來訪,及時處理欠薪,重點對涉及欠薪群體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反應,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惡化,妥善協調處理,化解矛盾消除隱患。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06]117號)文件規定:“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所需的辦公費、辦案費、專項檢查費、裝備使用維護費以及人員經費、業務培訓費應全額納入財政預算”,《關于加強全省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建設的實施意見》(鄂人社發[2016]
9號)文件,中支出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應全面納入財政預算,以解決勞動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經費、裝備保障等問題。


2、決算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項目設立了明確、細化、量化的績效目標,在績效依據及績效目標安排上符合相關規定。績效評價結果級別為優,單位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并得到了有效地實施,社會效益明顯,公共服務水平社會滿意度高。


八、其他情況說明(部門財政專項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專項支出-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項目,經費支出決算36.2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0萬元的90.58%,同比2019年24.05萬元增加12.18萬元,增長50.64%,主要原因市隨著農民工工資清欠維權事務增加,力度不斷加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均同比上年增加。
第三部分 隨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局2020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本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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