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 |
項目名稱 | 隨州市恒大御府小區地下室的A166號車位 |
項目編號 | GR2024HB1000975 |
交易機構及報名聯系電話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隨州產權交有限公司, 0722-3283899/楊先生 |
轉讓方 | 隨州市城投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
轉讓底價 | 7.6萬元 |
掛牌公告期 | 2024-07-02日至2024-07-15日 |
資產概述 | 位于隨州市交通大道恒大御府小區地下負一層停車場的A166號車位,不動產權證號:鄂(2023)隨州市不動產權第0030953號,證載面積37.56㎡。 |
需要交納 保證金金額 | 1.5萬元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掛牌截止后,如僅有1個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實物資產轉讓公告期結束后,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各意向受讓方在網絡競價期間未登陸競價系統進行有效報價的;③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或未按《結果通知書》等文件履行相關義務的。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資產評估機構 | 湖北弘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評估基準 | 2024-02-29 |
資產評估價格 | 7.6萬元 |
重大事項披露 | 1、車位已辦理不動產權證,在辦理過戶時需要繳納的稅費按相關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2、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三)報名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隨州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現場填寫受讓文件。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交易保證金1.5萬元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現場查勘,并對標的現狀予以完全認可,且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和瑕疵,對本次標的轉讓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標的面積、位置及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標的受讓后產生的任何風險對轉讓方和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3、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由湖北弘正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資產轉讓出具的報告書(鄂弘正評報字[2024]第1020號)中的全部內容,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現狀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持任何異議。?? 4、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支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并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一一個人中心一一支付訂單。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及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5、自雙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且受讓方支付完全部成交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的移交過戶,過戶由雙方約定好時間帶好相關證件及資料在行政服務中心辦理,車位過戶產生的稅、費由交易雙方按相關規定各自承擔對應部分。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價款交納說明 | 在成交的3日內簽訂合同,并在合同簽訂的5日內完成全部價款(含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