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函〔2017〕23號)精神,結合《中共隨州市紀委印發的通知》(隨紀文〔2017〕7號)相關規定,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補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群團組織。
二、迅速開展自查自糾
各地專項治理工作牽頭單位要于2017年5月5日前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和網站,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治理重點確定的內容,全面排查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自查自糾發現問題清單;要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臺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本地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赴基層調研情況進行自查清理,認真細致、全面準確填報相關表格(見附件),于2017年5月30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含正式文件及word電子文檔,下同)。
三、認真整改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逐條整改到位,自查情況及整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整改情況于2017年5月30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專項治理督查組,對各地進行全覆蓋督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市直部門進行重點抽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對科級單位進行抽查。各地要采取明查暗訪方式開展督促檢查,發現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促進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并形成督查情況書面材料(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和2-3個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于2017年9月1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2017年10月10日前,各地各單位要對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報市政府督查室。
四、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蔣星華同志任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布厚偉同志、副秘書長汪興國同志任副組長,市委辦公室、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扶貧辦、市招商局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楊定江任辦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門也要成立專班,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導。各地各部門要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姓名、單位、職務、聯系方式),于2017年5月5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
市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大樓323室。
聯系人:肖書權
聯系電話:3596507
傳真:3596058
電子郵箱:125634130@qq.com
舉報網站: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舉報窗口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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