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機制創新,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扎實有序推進,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管理機制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11號)精神,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推廣鄖縣統籌整合使用涉農資金現場會精神,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設,按照集中財力辦大事的要求,以縣市區為主體,通過統籌使用各級財政專項資金,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新機制,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明確主體,權責相適。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是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責任主體,對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規劃、資金使用、項目實施和考評驗收負總責。?
(二)明確職責,協同推進。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建立橫向協調、縱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
(三)科學規劃,突出重點。財政專項資金統籌安排使用,要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集中財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重點問題。?
(四)注重實效,打造亮點。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特點,整合專項資金,注重實際效果,實現重點突破,打造工作亮點,形成以點帶面的良好局面。?
(五)公開透明、接受監督。要建立具體管理辦法,確保有序統籌、有章可循,做到資金流向明晰,使用有據可查,依法接受檢查。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扶持環節、投入重點、開支范圍、補助標準等內容,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
三、統籌范圍和重點?
統籌使用的財政資金范圍包括中央、省、市、縣級除保基本運轉、民生保障、應急救災、惠農補貼等(以下簡稱“四保”)資金以外的財政專項資金。基本運轉主要是指保障縣、鄉正常運轉的本級預算支出和上級經費補助;民生保障主要是指有明確政策規定、使用方向或具體補助對象的民生資金;應急救災主要是指用于應急救援和生產救災、生活救濟的資金;惠農補貼主要是指直接補貼到農戶的資金。?
各縣市區在全面推進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重點項目突破性推進,創造經驗、形成特色。?
四、統籌方式?
(一)完善統籌辦法,創新統籌使用資金機制。各縣市區要堅持規劃先行、規劃引領,制定統籌方案,明晰資金來源,實施跨部門、跨年度、跨層級統籌。打破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格局,建立統一區域規劃、統一勘測設計、統一招標采購、統一項目實施、統一檢查驗收、分頭報賬的“五統一分”管理機制。發揮重大項目或整合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形成“性質不變、管理不變、各記其功”和“各炒一盤菜、共辦一桌席”的工作機制,做到“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辦實事、干成事,讓人民群眾得實惠。?
(二)強化監督管理,夯實統籌使用資金基礎。財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確保財政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安全高效;業務主管部門要超前謀劃,建立項目庫,加強項目銜接;項目實施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建立臺賬,確保資金使用有據可查。各地對整合項目要明確建成后的管理主體及責任,制訂管護措施;對統籌資金涉及政府采購、招投標等問題的,要積極完善制度辦法和操作規程,既要強化監管,又要簡便易行。?
(三)建立考評機制,提高統籌使用資金的績效。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是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責任主體,對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規劃、資金使用、項目實施和考評驗收負總責;要建立資金統籌使用的考核、考評、驗收等綜合協調機制,變分散考評為綜合考評,增強考評目標的科學性、考評方法的合理性和結果運用的嚴肅性。?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5月15日前完成)。各縣市區全面清理本地區財政專項資金,準確掌握專項資金的規模、類別和政策要求。根據清理情況,將除“四保”資金外,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財政專項資金按支出功能進行分類,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2014年工作重點,科學制定統籌使用資金方案,報市財政局備案。?
(二)建章立制階段(5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制定具體可行的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確保財政專項資金有序統籌,有章可循。?
(三)全面實施階段(12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根據制定的統籌使用資金方案,強力推進,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檢查考評階段(2015年元月底前完成)。市財政局對各縣市區統籌使用情況開展考評,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工作是一項關系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消除思想顧慮,突破體制障礙,按要求扎實推進。?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成立財政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統籌協調,加強指導,形成責任明確、配合密切、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積極對上爭資。各地各部門要把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與對上申報爭取項目資金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統籌項目與中央、省政策項目對接,完善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保障辦法。市直各部門要與各縣市區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積極爭取省相關部門指導、支持,準確把握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導向,精心篩選和包裝一批優勢項目,增強競爭性項目競爭力,千方百計爭取國家和省里更多更好的支持,增強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能力。?
(四)加強檢查考評。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作為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責任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市財政局將定期對各地、各部門的統籌推進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年終進行考評,考評結果作為各縣市區政府和管委會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評分和市級對下專項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財政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工作領導小組也要定期對本地相關部門和項目單位進行考評。?
(五)嚴肅財經紀律。各縣市區統籌使用的財政專項資金,要嚴格按照政策要求確定項目,不得用于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得集中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嚴禁用于樓堂館所建設,嚴禁用于發放津補貼,嚴禁用于補充公用經費不足。各縣市區監察、審計機關要對本地確定的統籌使用方案加強監督,全程參與,支持統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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