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qū)、大洪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調查的通知》(鄂政發(fā)〔2017〕6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目的和任務
開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目的是進一步全面查清全市范圍內的土地資源和利用現狀,系統(tǒng)細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基礎數據,強化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整體提升土地參與宏觀調控能力,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土資源管理等工作的需要。
此次調查以縣(市、區(qū))為基本單位,以國家統(tǒng)一提供的調查底圖為基礎,查清全市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開展城鎮(zhèn)村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查清城鎮(zhèn)村內部各地類的土地利用狀況;開展土地權屬調查,將城鎮(zhèn)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外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對發(fā)生變化的開展補充調查;開展永久基本農田調查,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落實在土地調查成果中,全面查清永久基本農田內耕地的類型、質量、數量和實際種植狀況;結合生態(tài)文明建設、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國土資源精細化管理、節(jié)約集約用地評價及相關專項工作的需要,開展自然資源調查、濕地調查、耕地細化調查、批準未建設的建設用地調查、農用地質量分等定級評價調查、城市開發(fā)邊界及生態(tài)紅線調查。基于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調查成果和國土資源管理形成的各類管理信息,開展系列專項用地調查評價。
二、調查時間安排
按照省政府部署,全市統(tǒng)一開展第三次土地調查,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
2019年底前完成調查方案編制、技術規(guī)范制訂,組織隊伍培訓;組織開展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完成調查成果整理、數據更新、成果匯交,匯總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地調查基本數據;2020年,匯總全市土地調查數據,形成調查數據庫及管理系統(tǒng),完成調查工作驗收、成果發(fā)布等。
三、調查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隨州市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xié)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協(xié)調。各地要迅速成立相應的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制定方案。各地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省政府的統(tǒng)一要求,結合本地的土地利用特點,編制土地調查具體實施方案或細則,報同級第三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審核再報省核準后施行。
四、調查工作要求
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調查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土地調查承擔單位要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以合同方式規(guī)范其調查行為。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原則,推行項目監(jiān)理制,擇優(yōu)選擇技術強、信譽好、質量高的單位為項目監(jiān)理單位。調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保密。各級應做好經費預算, 保障第三次土地調查工作順利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lián)網等媒體,全面深入宣傳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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