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發[2020]20號)第四條第十一款“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二、政策目的:
減輕患者負擔,引導醫療機構控制醫療成本,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改革的實施范圍和時間:
①實施時間:本次改革為試行,自2021年4月1日起,試行時間1年;
②病種范圍:包括神經系統疾病,內分泌、營養及代謝疾病,眼和附器疾病,鼻咽喉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循環系統疾病,血液、造血器官、免疫系統疾病,新生兒、孕期導致的嬰兒疾病,消化系統疾病,腎臟和泌尿道疾病,男性生殖系統疾病,女性生殖系統疾病,妊娠、分娩和產褥期疾病,肌肉骨骼系統和結締組織疾病,皮膚、皮下組織、乳腺疾病和燒傷,口腔科,皮膚科,康復科,腦病科,腎病科,脾胃病科,共計22個專業類別的115個單病種;
③實施范圍:限定在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醫保患者。
四、什么叫單病種收費標準:
單病種收費標準是指以病種的一次完整住院診療過程為計價單位,包括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發生的一次性完整醫療費用。
五、醫保患者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醫保患者住院的醫療費用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基準,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予以報銷,但患者自付部分(含起付線)不得超過本文件規定的單病種收費標準。
六、醫保部門與醫療機構如何結算:
醫保統籌基金支付部分是以本文件規定的單病種收費標準為基準,減去醫保患者自付部分,即為醫保基金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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