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湖北省認定技術中心管理辦法》(鄂發改高技[2017]353號)于2017年由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武漢海關、省國家稅務局和省地方稅務局制定實施,有效期5年,2022年7月18日到期失效;同時,新一輪機構改革,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合并,導致企業技術中心相關職能部門發生變更。為進一步規范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管理,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強省建設的意見》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我們對《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鄂發改高技[2017]353號)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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