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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19]6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民政發〔2019〕17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125號)等文件規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需符合下列條件:
(1)父母雙方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兒童。????重殘: 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重病: 指達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賠付條件。????
失聯:失去聯系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被撤銷監護資格: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6個月以上。
(2)父母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另一方死亡或失蹤的兒童。
死亡: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蹤:人民法院宣告失蹤。
2.如何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
答:向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組織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并將申報材料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核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從確認的次月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范圍,每月發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
3.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標準是多少(一個月發多少錢)?
答: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現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標準參照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執行,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117元/人·月,社會散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323元/人·月。上述標準從2021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
4.更進一步了解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政策怎么辦?
答:可以工作日上班時間電話咨詢各市、縣民政局兒童福利科。工作電話:隨縣0722-3339136、廣水0722-6238351、曾都區0722-3245179、隨州高新區0722-3286011、大洪山風景名勝區 0722-4833656、隨州市 0722-35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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