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準合規情況。本次建議調整的社會救助標準嚴格按照省政府、省民政廳有關文件測算,符合上級政策要求。
2.意見征集情況。本次調整的社會救助標準由市民政局建議,分別征求了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國調隊意見建議;于3月28日至4月28日通過市政府網站面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在有效期內未收到意見建議。
3.風險評估情況。2022年全市預計能對上爭取社會救助資金4.14億元,2022年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后預計支出4.29億元,其中曾都區、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上級轉移支付資金能夠滿足支出需求,隨縣、廣水市預計分別存在900萬元、2900萬元的缺口。上級轉移支付不足部分將由隨縣、廣水市政府從歷年結轉社會救助資金和本級財政預算中彌補。
4.合法性審查情況。市司法局對通知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出具了《合法性審查和廉潔性審查意見書》(隨府法審〔2022〕02號),認為通知未超越權限、嚴格遵守了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5.集體討論情況。5月23日,市長克克主持召開市政府五屆十次常務會議研究調整2022年全市低保保障、特困供養和孤兒養育標準,通過了市民政局建議調整的標準,決定調整后的標準從4月1日起執行,由市政府辦公室對外發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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