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是根據人防工程防護要求專門設計的特殊地下建筑,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現戰時防空目的。
普通地下室是為穩定地下建筑物或實現某種用途而建的,沒有防護要求。
防空地下室頂板、側墻、地板都比普通地下室更厚實、堅固,除承重外還有一定抗沖擊波和常規炸彈爆轟波的能力。
防空地下室結構密閉,有濾毒通風設備,有防化學、生物戰劑的設備和能力,而普通地下室沒有。
防空地下室有室外安全進出口,普通地下室沒有。
防空地下室的安全能力要比普通地下室好。
人們應了解人防設施在防空和防突發事故方面的作用,并關心設施的維護情況。而且,戰前對普通地下室進行必要的加固、改造,也能使其具有一定的防護效能。
《人民防空法》規定,不得違規使用人防工程,不得在工程內搭建違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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