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機動車污染已成為我國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是造成細顆粒物、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顯示:部分城市機動車排放已成為PM2.5(細顆粒物)的首要來源,占比高達40%左右,各地本地排放源中機動車對PM2.5的貢獻平均占比在30%上下。而在移動源污染中,高排放車輛(一般指國三及以下老舊車)貢獻占比更高。據研究數據測算,1輛國三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一年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相當于1輛國五小轎車的90倍,超標情況下相當于100—200倍。因此,管控移動源尤其是管控好高排放機動車對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意義十分重大。
從國家來看,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深入打好污染藍天保衛戰,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特別提出十四五期間全國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的管控要求。
從我省來看,《湖北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深度治理,推進老舊貨車淘汰報廢,各市州要制定老舊柴油貨車和燃氣車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促進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報廢。
為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降低移動源污染物排放量,《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均明確各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劃定并公布高排放機動車禁行區域,制定高排放機動車目錄,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駛入禁行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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