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包括高排放機動車禁行區域、高排放機動車目錄2項核心內容,另明確了相關的管理要求及通告的實施期限。
(一)劃定了高排放機動車禁行區域范圍
《通告》規定的禁行區域主要考慮隨州市地理位置特殊性,相關區域干道過境柴油貨車較多,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及部分超標車輛對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大。為有效控制高排放車輛及超標車輛尾氣排放對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故劃定《通告》中明確的相關區域。(即擂鼓墩大道(桃園路至青年路)、炎帝大道(青年路至編鐘大道)以東,青年路(擂鼓墩大道至炎帝大道)、桃源路(世紀大道至擂鼓墩大道)、清河東路(世紀大道至240國道)、240國道(清河東路至隨州大道)以南,世紀大道(桃源路至清河東路)、隨州大道(240國道至漂水河西路)、鹿鶴大道(解放東路至紅旗路)、紅旗路(鹿鶴大道至白云大道)、編鐘大道(白云大道至炎帝大道)以西,白云大道(編鐘大道至紅旗路)、解放東路(鹿鶴大道至漂水河西路)、漂水河西路(解放東路至隨州大道)以北所圍成的區域范圍,即擂鼓墩大道→青年西路→炎帝大道→編鐘大道→白云大道→紅旗路→鹿鶴大道→解放東路→漂水河西路→隨州大道→240國道→清河東路→世紀大道→桃源路→擂鼓墩大道閉合圈以內區域。)
(二)高排放機動車目錄
《通告》參照其他地市做法,將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明確為高排放機動車輛。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將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柴油三輪車明確為高排放機動車輛,切實解決其穿行城區帶來的黑煙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
1.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具體是指但不限于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貨車,包括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等。
2.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柴油三輪車。
《通告》同時對豁免車輛做出規定,即涉及應急救援、搶險救災使用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不受禁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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