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隨州市財政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定有關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與各市(區),財政的分配政策。(二)擬定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定和執行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規章制度;監督執行有關財會法規。(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管理省級撥款和全市級財政收支;會同物價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負責承辦及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四)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按照授權范圍,協調、審核地方性稅種的開征、稅目稅率調整及減免;負責全市農業稅收、非稅性財政收入規章制度的擬定及市級收入的征收管理。(五)管理由市級財政承擔的和上報撥付的專項基本建設支出、農業支出、工商貿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財務及資金;負責國債轉貸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及糧食掛帳處理;制定全市支出政策及相應財務制度;擬定全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并負責指導、監督、執行。(六)參與全市社會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級社會保障資金;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管理市級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七)組織全市國債發行、兌付和宣傳工作;監管地方性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國債市場;對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國外金融機構貸款項目的確認和資金的管理;負責全市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的管理。(八)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及行業會計規章制度執行;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組織會計人員業務培訓。(九)負責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工作;擬定和執行全市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有關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管理辦法;組織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組織實施全市國有、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預算單位的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本金權屬界定和資產登記;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非轉經"的審批及占用費征收管理;負責實施企業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營運監測;擬定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負責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財務管理;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監督資產評估機構及注冊資產評估師業務。(十)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本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征收各項預算收入情況,負責審批市級預算收入退庫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手續費,對擅自減征、免征、退稅及壓庫的行為進行查處;檢查財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管理財政監督辦事機構。(十一)制定落實全市財政科學研究計劃和全市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所屬單位人事教育、黨群工作。(十二)負責全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制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的規章制度;編制和下達政府采購預算;擬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財政監督檢查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上級財政監督政策和制度;負責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有關經濟監督部門的工作關系;研究擬定全市強化財政監督的建議或措施;負責檢查全市各部門、各單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并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情況進行核查;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舉報事宜;辦理財政干部以及財務會計人員因認真貫徹執行財政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而受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6個,包括:市財政局機關、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國庫收付中心、市票據管理中心、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財政局信息中心。
本部門2016年年末編制人數97人,其中:行政編制45人、參公編制44人,事業編制7人(不含超編1人)、工勤編制1人、以錢養事1人。年末實有人數91人,其中:在職人員87人,包含行政和參公編制77人,事業在編7人,工勤編制1人,退休人員14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總計2578.75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528.32萬元,較上年增長443.91萬元,增幅525.90%;本年收入合計2050.43萬元,較上年增長101.05萬元,增幅5.18%,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增資增加了財政撥款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2050.43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總計2578.7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078.51萬元,較上年增長486.97萬元,增幅30.60%,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導致支出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500.25萬元,較上年增長58萬元,增幅13.11%。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794.82萬元,占86.35%;項目支出283.69萬元,占13.65%。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為2078.51萬元。
按功能分類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決算數為2078.51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按經濟分類科目分:工資福利支出1288.10萬元,較上年增長61.94%,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資,增加工資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257.17萬元,較上年下降55.03%,主要原因是: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等支出的減少;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31.29萬元,較上年增長59.41%,主要原因是:工資政策調整,增加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18.25萬元,較上年減少76.95%,主要原因是:專用設備購置費用的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為55.78萬元,較上年下降46.52%。其中:因公出國(境)1批次1人,與上年持平,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為5.5萬元,較上年增加3.4萬元,增長161.90%;公務接待172批次,公務接待人數3352人次,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數為34.39萬元,較上年減少26.96萬元,減幅43.94%;2016年4月按照全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要求,向隨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6輛車輛,現公務用車保留1輛,全年無新增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為15.89萬元,較上年減少24.96萬元,減幅61.1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275.43萬元,較上年下降57.69%。其中:辦公費12.02萬元,同比下降70%;印刷費4.74萬元,同比下降89%;咨詢費5.29萬元;水費1.94萬元,同比下降11%;電費28.02萬元,同比下降19%;郵電費1.71萬元,同比下降88%;物業管理費59.78;差旅費8.93萬元,同比下降86%;維修(護)費27.08萬元,同比下降70%;租賃費6萬元;會議費4.49萬元,同比下降65%;培訓費1.1萬元,公務接待費7.87萬元,勞務費13.37萬元,工會經費16.85萬元,福利費13.0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6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6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1.57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7.76萬元,其他交通工具購置0.05萬元。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表情況說明
全年經費預算收入來源不含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表數字為零。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2萬元。其中: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6.7%;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第三部分? 隨州市財政局2016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行政運行(20106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0602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八)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九)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十一)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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