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公安局部門2018年預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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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七)政府采購情況
三、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第三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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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擬訂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工作。
?(4)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5)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9)負責消防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0)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11)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2)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14)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15)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范工作。
(16)擬訂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
(17)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8)領導在我市的鐵道、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19)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2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本級)含市局機關及高新區公安分局,但不含消防支隊預算。其中:
隨州市公安局設22個內部機構:辦公室(指揮中心、情報信息研判中心)、政治部、警務督察支隊;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特警支隊(反恐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治安支隊、內保支隊、警衛處、刑事偵查支隊、禁毒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監所管理支隊、交通警察支隊、法制支隊、消防支隊(武警現役編制)、科技信息科、警務保障部、監察室(掛審計科牌子)、信訪科;
高新區公安分局設5個內部機構:辦公室、刑事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掛白云湖派出所牌子)、淅河派出所、淅河交通中隊。
2017年底隨州市公安局匯總民警編制600人,共有在職民警587人,比上年增加4人;退休人員239人,比上年增加12人;協警人員634人,比上年增加28人,主要是曾都區政府要求增加巡防人員。
2017年底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共有在職民警380人,比上年增加10人;退休人員113人,比上年增加4人;協警人員414人,比上年減少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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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預算收入27873.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2130.19萬元,減少7.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355.09萬元,比上年度減少4017.58萬元,減少15.23%,主要為減少獎勵工資;其他收入1341.56萬元,比上年度增加179.87萬元,增加15.48%,主要是曾都區財政增加巡防人員經費及辦案費;上年結轉結余資金4177.05萬元,比上年增加1752.55萬元,增加72.29%,均為已建成為付款項目,明細見項目支出說明。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預算收入20973.5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683.65萬元,減少3.1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098.96萬元,比上年度減少1867.63萬元,減少9.85%,主要為減少獎勵工資;其他收入467.83萬元,比上年度減少166.34萬元,減少26.23%,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預算;上年結轉結余資金3406.78萬元(其他結轉3406.78萬元),比上年增加1350.32萬元,增加65.66%,均為已建成為付款項目,明細見項目支出說明。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預算支出總計27873.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2130.19萬元,減少7.1%,主要是本年預算不含獎勵工資,減少退休人員退休費,增加公務員養老保險,項目建設根據實際需要支出減少。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預算支出總計20973.5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683.65萬元,減少3.16%。其中: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基本支出13345.09萬元,比上年減少813.21萬元,減少5.74%,含人員支出10627.79萬元,比上年減少931.38萬元,減少8.06%,主要為本年預算不含獎勵工資減少2835萬元,減少退休人員退休費1227萬元,增加公務員養老保險893.47萬元,實際人員增人增資支出增加約2137萬元。公用支出2717.3萬元,比上年增加118.17萬元,增加4.55%,主要為上年預算偏低,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基本支出8368.96萬元,包括人員支出6607.72萬元,比上年減少43.56萬元,減少0.65%,主要為減少退休人員經費,增加養老保險繳費等;公用支出1761.24萬元,比上年增加118.68萬元,增加7.23%,主要為上年預算偏低,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詳見下文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二)項目支出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項目支出14528.61萬元,比上年減少1316.98萬元,減少8.31%,根據實際項目建設需要安排。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項目支出12604.61萬元比上年減少758.77萬元,減少5.68%,根據實際項目建設需要安排。主要包括:
1、基礎設施項目建設5290.56萬元。
(1)交警車管分中心建設2018年預計支出3000萬元,其中使用結余資金369萬元。
(2)交警二大隊業務用房建設總價780萬元,2018年預計支出350萬元。
(3)高新分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余款53.5萬元,使用結余資金53.5萬元。
(4)市局警犬基地建設41.06萬元,已建成,待付款。
(5)特警訓練場建設100萬元。
(6)特警支隊辦案區改造80萬元。
(7)技偵支隊指揮中心建設50萬元。
(8)警官訓練場改造200萬元。
(9)其他大型修繕50萬元。
(10)隨州市強戒所建設2018年預計支出1366萬元,使用結余資金,均為中央投資1366萬元。
2、業務裝備經費5597.05萬元
???(1)警用防暴防護警械等裝備1批,合計180萬元,包括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反恐防暴裝備、警械等。
???(2)技術偵查專用設備844.75萬元,均為已建成待驗收付款項目,使用結余資金。
(3)刑事偵查設備263萬元,部分項目已建成待付款,使用結余資金113萬元;
(4)網絡安全設備808.6萬元。使用結余資金48.6萬元。
(5)出入境自助設備80萬元,為進一步優化窗口服務和便民利民措施,預計在行政服務中心出入境窗口增加自助照相、填表、發證、繳費、簽注設備;
(6)治安設備114.7萬元。治安人口信息系統電子檔案14.7、治安“一標三實”標準地址數據庫100萬元。
(7)平安城市建設556萬元。根據《湖北省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工作實施方案》(2016-2020年),市領導批示,市政府十件實事,審核撥付,2018年預算500萬元。另四期、五期余款56萬元,使用結余資金。
(8)2017年信息化建設項目余款318萬元,使用結余資金。
(9)交警設備767萬元。其中交警交通集成指揮平臺130萬元,機動車禮讓行人系統30萬元,316國道高清測速卡口54萬元,一大隊指揮調度室23萬元,為已建成項目;城區交通誘導系統160萬元;智能交通系統設備370萬元。使用結余資金53萬元。
???(10)其他未確定信息化及警用裝備項目1160萬元。
???(11)執勤執法車輛購置費355萬元,購置車輛19輛。
執勤車14輛,180萬元。交警支隊更新6輛,特警支隊更新8輛;
特種車輛3輛,140萬元。技偵支隊更新1輛,36萬元,網安支隊新增現場處置車1輛70萬元;高新分局新增現場勘查車1輛,34萬元。
客車2輛,35萬元。拘留所更新7座囚車1輛,15萬元。看守所更新15座囚車1輛,20萬元。
(12)辦公設備購置150萬元。
3、辦案業務費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預計辦案業務費1000萬元,使用結余資金68.87萬元。包括辦案差旅費、交通工具消耗費、專用設備維修維護費、物證檢驗鑒定消耗費、號牌證照制作費和其他業務費等,與上年基本相同。
4、其他
(1)交通標志標線及交通設施維護395萬元。
衛生城市創建劃線75萬元,已建成,使用結余資金。
?交通語言規范化系統(路口和重點部位規范化標志)900套,中標價345萬元,2018年預計付款200萬元。
?道路標線劃線,城區26調道路施劃標線22萬平方米,每三年更新一次,每年需更新7萬平方米,每平方造價40元,2018年因經費有限,預計更新部分,支出50萬元。
?交通設施維護70萬元。目前城區52個信號燈路口,共3120個燈芯,每年需更換燈芯400個,單價800元,需經費32萬元,另外管線損壞維護費30萬元,道路標志牌安裝及更新8萬元。
(2)鐵路沿線及車站周邊音視頻建設130萬元,為2017年市政府安排建設項目。
(3)反恐經費3萬元,服裝費69萬元,禁鞭專項工作經費65萬元,民警三項補助金15萬元,停車場停車拖運費40萬元,與上年相同。
5、按支出功能分類
公共安全支出19709萬元,比上年減少587.19萬元,減少2.89%,主要為建設項目建設經費;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8.42萬元,比上年減少216.99萬元,減少27.98%,為減少退休費,增加養老保險繳費;醫療衛生支出259.13萬元,比上年增加42.04萬元,增加19.36%,因2017年人員增資而增加,并增加公務員醫療補助;住房保障支出446.92萬元,比上年增加78.59萬元,增加21.34%,因2017年人員增資而增加。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財政撥款支出22355.09萬元,比上年度減少4062.58萬元,減少15.38%,主要是本年預算不含獎勵工資,并且部分項目上年已建成未付款,使用結余資金。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財政撥款支出17098.96萬元,比上年減少1912.63萬元,減少10.06%,其中:
1、基本支出
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基本支出12903.72萬元,比上年減少1054.38萬元,減少7.55%,減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預算不含獎勵工資。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基本支出7927.59萬元,比上年減少166.05萬元,減少2.05%,包含:
(1)工資福利性支出6004.31萬元,比上年度減少302.71萬元,(因一級預算科目統一調整,將上年住房公積金、退休費從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調至工資福利性支出后比較)。減少2.05%;其中:
基本工資支出1144.01萬元,比上年增加137.52萬元,增加13.66%,為正常人員增資。
津貼補貼支出2024.36萬元,增加286.93萬元,增加16.51%,增加民警加班補貼及執勤崗位津貼。
獎金支出106.69萬元,減少1486.52萬元,減少93.3%。主要是由于本年預算獎金不包含公務員獎勵工資(含退休)。
醫療衛生支出259.13萬元,增加61.94萬元,增加31.41%,增加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40.07萬元,增加685.69萬元,增加80.25%,增加包含人員經費補差485萬元,聘用人員增資200.69萬元。
新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558.42萬元,減少退休費613.9萬元。
(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62.04萬元,比上年度增加17.98萬元,增加12.48%。其中:提租補貼72.79萬元,比上年增加12.3萬元,增加24.5%;物業服務補貼89.25萬元,比上年增加5.68萬元,增加6.8%;均為增資后按比例增加。
(3)商品和服務支出1761.24萬元,比上年增加118.68萬元,明細項目為預估,與上年差距較大,詳見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項目支出
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項目支出9451.37萬元,比上年減少3008.2萬元,減少24.14%,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排。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項目支出9171.37萬元,比上年度減少1746.58萬元,減少15.99%,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排,并且部分項目上年已建成未付款,使用結余資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年無無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本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717.3萬元,比上年度增加118.17萬元,增加4.55%,主要是人員增加及物價上漲等原因。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61.24萬元,比上年增加118.68萬元,增加7.23%,明細項目為預估,與上年差距較大。其中:辦公費支出195萬元,比上年增加39.41萬元,增加25.33%,以前年度預算不足,遠低于實際工作需要;印刷費支出48.75萬元,與上年度基本持平;水電費支出237.5萬元,比上年減少47.05萬元,減少16.53%,根據實際支出安排;郵電費支出35.75萬元,比上年減少59.04萬元,減少62.3%,郵電費中的專網租費列入辦案業務費核算;物業管理費支出78萬元,比上年減少26.65萬元,減少25.47%,上年預算偏高;差旅費支出71萬元,比上年增加7.8萬元,增加12.34%,上年預算不足;因公出國(境)支出10萬元,比上年減少20萬,減少66.67%,根據實際需要填報;維修(護)費支出227.5萬元,比上年增加101.11萬元,增加80%,以前年度預算不足,遠低于實際工作需要;會議費支出1.3萬元,比上年減少11.34萬元,減少89.71%,根據實際需要填報;培訓費支出52萬元,比上年增加26.72萬元,主要是根據今年培訓安排;公務接待費支出33.76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工會經費支出97.5萬元,比上年增加46.74萬元,增加92%,上年度工會經費中不含聘用人員支出;公務交通補貼支出277.6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97.5萬元,比上年增加17.5萬元,增加50%,本年預算偏高,預計實際支出與上年持平;其他商品服務支出310.88萬元,比上年增加29.44萬元,增加10.46%,主要為物價上漲導致伙食費支出上漲。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政府采購預算支出12836.61萬元,比上年減少125.16萬元,減少0.97%。采購貨物類146批次,支出4531.35萬元,比上年減少452.25萬元,減少9.07%;采購工程類18批次,支出6849.56萬元,比上年增加1973.56萬元,增加40.47%;采購服務類13批次,支出1455.7萬元,比上年減少1646.47萬元,減少53.07%。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政府采購預算支出8180萬元,比上年減少110.77萬元,減少1.33%。采購貨物類121批次,支出2100萬元,比上年減少209.57萬元,減少9.07;采購工程類16批次,支出4980萬元,比上年增加112.6萬元,增加2.31%;采購服務類17批次,支出1100萬元,比上年減少13.8萬元,減少1.24%。根據實際需要安排。
三、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含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和曾都區分局)預算“三公經費”1076.94萬元,比上年減少65萬元,減少5.69%,減少原因詳見以下分項說明。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預算“三公經費”729.83萬元,比上年減少52.5萬元,減少6.71%,其中:
1、公務接待費:匯總預算51.94萬元,與上年度相同。本級預算33.76萬元,與上年度相同。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匯總預算1015萬元,比上年減少45萬元,減少4.25%。本級預算685萬元,比上年減少32.5萬元,減少4.52%。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匯總預算510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減少0.98%,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擬更新車輛19輛;本級預算355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減少1.39%,根據實際需要安排,擬更新車輛9輛,詳見項目支出/業務裝備經費說明。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匯總預算500萬元,比上年減少50萬元,減少9.09%;本級預算330萬元,比上年減少27.5萬元,減少7.69%,近年來淘汰舊車,更新車輛較多,車輛運行維護費用下降。
目前隨州市公安局匯總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59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14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2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應急公務用車1輛。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1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7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7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應急公務用車1輛。
3、因公出國(境)經費:匯總預算和本級預算均為10萬元,比上年度減少20萬,減少66.67%,根據實際需要填報。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補助)以外的收入。
3、上年結余(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5、公共安全(204類):指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項涵蓋武裝警察、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監獄、勞教、國家保密、緝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治安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網絡偵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證管理、網絡運行及維護、警犬繁育及訓養、信息化建設等事項。
6、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務及管理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
8、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9、醫療衛生(210類):反映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
10、行政運行(公安)(2040201項):反映公安機關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公安)(2040202項):反映公安機關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2、出入境管理(2040208項):反映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國人遣返,出入境證照(護照、港澳通行證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網絡運行及維護(公安)(2040216項):反映各級公安機關各類專網、局域網的租費、運行費、維護費、軟件開發費等方面的支出。
14、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公安廳機在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項):反映公安廳機關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保障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17、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18、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1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20、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21、水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電費、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22、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23、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24、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25、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6、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27、會議費:反映單位在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支出。
28、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29、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0、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31、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32、工會會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3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車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34、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支出。
3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6、退休費:反映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其它補貼。
37、醫療費:反映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
38、住房公積金:反映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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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本級部門預算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預算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經濟分類
8、?三公經費表
9、?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10、?匯總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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