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
——2014年9月28日在隨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上
隨州市財政局局長 楊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財政部關于做好發行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有關工作的通知》,經省政府審定和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批準,核定轉貸我市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額度為61357萬元,其中:市本級19282萬元、曾都區6968萬元、廣水市27377萬元、隨縣7730萬元。按照《預算法》、《監督法》和中央、省關于地方債券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債券資金應納入預算管理,需要相應調整2014年市本級預算方案,現將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告如下:
一、關于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情況
(一)市本級政府債券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根據省規定的債券資金使用方向及分配情況,市本級政府債券資金19282萬元具體安排為:鄂北水資源配置工程1億元、鐵路建設項目5000萬元、普通公路建設發展項目4000萬元(含交通投資公司建設發展資金1000萬元)、飲用水源地保護282萬元。
(二)市本級預算收入調整情況
市本級財政預算收入由69985萬元調整為89267萬元,調增19282萬元為債務收入。
(三)市本級預算支出調整情況
市本級財政預算支出由69976萬元調整為89258萬元,調增19282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調增1028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調增9000萬元。
按上述方案,2014年市級調整預算收支相抵,略有結余。
二、切實做好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工作
(一)加強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落實工作。市級預算調整方案報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嚴格按照批復的調整預算方案,盡快將政府債券資金落實到具體建設項目,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并報省財政廳備案。
(二)加強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健全政府債券資金管理機制,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資金,防止債券資金被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防范債務風險。提前制定政府債券資金償債計劃,積極落實還款資金來源,按時做好還本付息工作,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以上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提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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