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門決算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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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情況
二、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及說明
(一)收支決算情況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三)機關經費運行情況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情況
?二、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決算表
?????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 三、支出決算表
?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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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基本情況
2019年部門設獨立編制機構1個,核算機構1個。
2019年末,部門設行政編制16個,事業編制4個,以錢養事編制1個。實有在職人員20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4人、工勤人員1人)。另外,退休人員3人。
2019年3月,因機構改革市委政法委機關內設科室進行了調整,現設政治部(副處級),以及辦公室、干部科、宣傳教育科、執法監督科、維穩指導科、反邪教協調科、綜合督導科、基層社會治理科(市鐵路護路聯防辦公室)、法學會秘書科9個職能科室。下設市城市社區網格化建設管理中心(加掛“市政法信息管理中心”的牌子)1個二級單位。
二、主要職責
1.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對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3.指導協調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分析研判社會穩定形勢。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國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聯動處置。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全市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導全市見義勇為工作。
4.負責全市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動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掃黑除惡、社會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排查整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重點領域、行業、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等工作。
5.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協調督導重大、敏感案件的辦理和政法部門在執行法律、政策中出現的重大爭議事項。協調督導政法部門依法辦理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組織政法部門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對政法部門重大執法活動和事項進行備案。
6.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7.指導協調全市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會穩定的網絡輿情監控分析、引導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8.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9.協調指導全市反邪教工作。
10.統籌規劃和組織推進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設。 ???????
11.指導下級黨委政法委的工作。
12.代管隨州市法學會。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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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及說明
(一)收支決算情況
2019年度單位收入1425.4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40.50萬元,其他收入84.91萬元。同比2018年增加276.65萬元,增長24.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機關信息化項目建設經費和人員獎勵工資等財政撥款收入。比年初預算減少211.87萬元,減少12.94%,主要原因是:政法機關信息化項目建設具有延續性,部分經費當年未全部支付。
2019年度單位共支出1311.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1萬元,項目支出930.49萬元。同比2018年增加161.57萬元,增長14.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機關信息化項目建設經費支出。比年初預算減少325.79萬元,減少19.90%,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八項規定”,堅持厲行節約,進一步規范工作經費,特別是項目經費的使用管理,不斷提高了經費使用質效。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度部門支出“三公”經費5.4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7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66萬元,沒有因公出國(境)費用。比年初預算減少4.65萬元,降低46.13%,其中:公務接待費減少1.24萬元,降低44.76%。同比2018年“三公”經費減少6.30萬元,降低53.71%,其中:公務接待費減少1.38萬元,降低33.25%,公用車運行費減少4.92萬元,降低64.91%。主要原因是: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嚴格規范“三公”經費管理使用。2019年本單位有1臺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共45批次358人。
(三)機關經費運行情況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共支出13.50萬元,其中:辦公費2.69萬元,郵電費1.09萬元,取暖費0.48萬元,會議費0.69萬元,公務接待費0.33萬元,勞務費0.48萬元,委托業務費0.45萬元,工會經費4.4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0.37萬元。同比2018年減少12.08萬元,下降47.22%;比年初預算減少26.92萬元,降低66.60%,主要原因是:堅持厲行節約原則,進一步規范管理,壓減開支。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9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80.7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44萬元(其中采購辦公設備支出0.4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680.33萬元(其中政法信息化建設項目支出678.45萬元,全市平安建設年度測評支出1.88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維穩應急公務用車1臺。
(六)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屬黨群部門,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二、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組織對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5個,資金930.4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67.90%。從評價情況來看,2019年度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等級為優,所涉資金均采取財政授權支付形式,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進行計劃申請、支付使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做到了使用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及時。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2019年度單位整體支出績效得分98.5,績效評價結果等級為優。
附件:2019年度市委政法委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平安法治建設
我部門今年在市級部門決算中反映所有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平安法治建設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71萬元,執行數為169.30萬元,完成預算99.01%。主要產出和效益:圓滿完成一系列重大活動和敏感期維穩安保任務,維護了社會大局安全穩定;全面打造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社會綜合服務治理能力倍增;全面筑牢法治政府根基、維護了公正司法效力、增強法治信仰意識;政法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不斷筑牢忠誠可靠的政治本色,強化敢打必勝的戰斗底氣,確保履職盡責的內在動力;全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斷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滿意感。發現的問題和原因:項目績效指標設計多為定性指標,缺乏定量指標;項目管理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具體項目支出有待科學規劃。下一步改進措施:及時調整優化延續項目及下一年度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資金使用,提高年度項目經費預算執行率。同時,在年度預算績效申報時將年度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工作目標,并盡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績效指標,進一步提高績效自評可操作性。
附件:2019年度平安法治建設項目績效自評表

2.政法智能化建設
政法智能化建設項目全年預算為678.45萬元,實際執行數為678.45萬元,完成預算數100%。主要產出和效益:初步建成一張縱向貫通、橫向聯通的隨州市政法綜合信息網,建立政法數據中心和集維穩中心、綜治中心、網格中心、視頻會議、指揮調度等為一體的多功能應急指揮平臺,積極配合對接省委政法委信息系統,打造了隨州特色的政法業務支撐體系、政法為民服務支撐體系和安全運維體系,全力推動了政法機關網絡互通、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發現的問題和原因:項目績效指標設計需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指標設計多為定性指標,缺乏定量指標;項目管理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具體項目支出有待科學規劃。下一步改進措施:在年度預算績效申報時將年度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工作目標,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績效指標,并通過完善制度管理來協調項目建設,保證項目長遠目標的貫徹執行和預定目標的實現。
附件:2019年度政法智能化建設項目績效自評表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1.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根據《預算法》、《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法律規定,及時完善了市委政法委機關項目管理制度機制,先后修訂了《市委政法委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市委政法委機關公務接待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機關國內出差及差旅費管理辦法》等,進一步明確經費審批權限及程序、經費預算管理、財務經費管理、財務監督等,不斷提升了項目管理質效。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公用經費標準定額體系,開展了公用經費使用監督和績效評估,嚴格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確保了“三公”經費的規范管理使用。
2.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
(1)抓好預算編制。及時調整優化延續項目及年度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規范資金管理使用,提高年度項目經費預算執行率。在年度預算績效申報時將年度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工作目標,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績效指標,提高績效自評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2)強化財務管理。嚴格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制度規定執行部門預算,堅決杜絕超范圍、超標準開支,不隨意調整預算支出項目,確保每一筆開支都在預算范圍內。
(3)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探索科學規范的項目管理、建設、督導等制度機制,對項目執行情況和實施成效定期開展績效評估考核,提出合理的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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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9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6.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7.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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