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為分類集中競爭性評審后補助類型,主要面向我市專用汽車、應急裝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每年度組織評審50萬元財政經費支持項目3-5個,30萬元支持項目8-10個。
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組織認定程序:
①市科技局發布項目申報通知;
②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報《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提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
③申報單位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向市科技局推薦申報;
④市科技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評審,以專家評審分數高低作為重要參照依據進行遴選;
⑤對項目實施績效評價,其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情況將作為申報立項的重要依據;
⑥項目立項完成后,由市科技局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再由市財政局按規定撥付項目資金。
項目申報對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申報單位應為專用汽車、應急裝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現代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的創新型企業或研發機構,且建有市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
②項目負責人在相關領域和專業具有一定的學術地位或技術優勢,應擁有中級以上(含)職稱;
③已完成項目的研發(中試前)尚未產業化,且取得階段性成果,具有項目實施與產業化的工作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研發投入與申報資金占比至少達2:1;
④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應有良好信用度,對承擔省、市級科技項目逾期未參加驗收或不合格的企業,五年內不具備申報資格;
⑤申報單位為企業的,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
⑥申報項目近兩年內應擁有科技成果、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新藥證書、植物新品種、臨床批件、技術標準等成果證明,成果應與研發項目具有較強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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